各党政管理机构,各教学教辅机构,各群团组织:
《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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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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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费减免是学院在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等资助主渠道无法及时足额资助的情况下,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施行的一项补充资助措施。减免范围仅限学院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院有关部门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我院正式学籍并按时注册的全日制高职在校生。
第四条 学生学费减免资助金主要从学院学生奖助基金中支出,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二章 申请条件及减免标准
第五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一)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家庭收入无法支付学费的学生;
(四)因重大自然灾害、罹患重大疾病等不可抗突发性事件,造成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费的学生。
(五)符合国家其他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或学院认定为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
第六条 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具备申请学费减免的资格。正在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各系应当停止为其办理本学年学费减免的申请程序,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七条 学费减免的标准:
(一)根据申请人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费减免标准分为全免、30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档次;
(二)凡本年度已享受过学院或社会其他资助的,酌情降低标准或不予减免。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八条 学费减免按学年申请,学生每次仅限申请当学年的学费减免。
第九条 学费减免申请审批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减免学费工作一般在每年的十一月份进行,学生填写《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二)系初审。系对申请学生基本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减免意见,系书记进行初审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系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对系提出的减免意见进行审核,报学院领导研究审定。
(四)学院审定。学院领导对学费减免名单进行审定并最终确定减免金额。
第四章 资金发放、 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学生工作部将学生学费减免最终审定名单报财务部,学生获得学费减免资格后减免款项将直接抵冲学生应缴纳的学费。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可以取消、中止其学费减免资格,责令补齐已减免学费,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一)无故未按规定缴清应缴学费余额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的;
(四)在生活中铺张浪费、抽烟或酗酒,有奢侈高消费行为者。
第十二条 系在受理、审核减免学费申请过程中,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注意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教育他们勤奋学习,奋发有为。
第十三条 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工作部和各系负责学费减免的相关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学院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