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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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4 点击量:

高职学生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和校内等资助的前提和基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也是精准资助的需要。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利用暑假假期将《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级别及以上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原件)

二、学生暑假期间自愿、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妥后到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或街道核实相关情况并加盖公章,同时必须有经办人的签名及联系方式;对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模板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的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学生,必须在暑假期间准备好相应的佐证材料,9月开学初提交学院参加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每年认定一次,16级学生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是需要进行重新认定。

、下列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将不予受理

(一)未经改动的《认定申请表》务必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打印成多页的申请表格将不受理。

(二)当地街道民政部门(或当地镇政府)盖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必须有,缺任何一项将不予受理。

(三)困难类型的勾选务必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其他资助政策可关注和查看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mjzxszzglzx

                   

学生工作处

2018713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xlsx

(填写模板)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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