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现状,保证国家资助政策的精准贯彻落实,现决定进行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需要申请各类资助的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学生
二、各系需成立相应的认定工作机构
(一)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全体辅导员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二)以班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队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负责本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工作。认定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总人数的10%。学生代表通过班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应回避。认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本次认定程序如下:学生申请—班收集材料—系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汇总—学院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省教育厅助学中心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
(二)各系9月24日前组织2018级和2019级转专业或复学的学生填写《在校学生信息录入》(附件1),同时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三)请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在9月18日前收齐需要申请家庭困难认定学生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辅助材料,组织申请认定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附件4)。
(四)审核学生申请材料要注意以下几点:(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用盖章;(2)由学生本人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3)严格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3)里面的项目审核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学生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该项视为不符合;(4)认定过程中做好学生证明材料的解释工作(可参考附件7《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
(五)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核准和汇总各系学生名单及材料,并将申请认定的名单报学院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助学中心,由省助学中心统一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
(六)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认定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复议,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各院系上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请各系于9月24日12点之前以系为单位将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上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一)《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附件6)电子版材料;
(二)《在校学生信息录入》(附件1)电子版材料;
(三)《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附件4)电子版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自身对资助政策的认识,熟读政策和通知,依规及时做好认定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是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的重要依据。认定学生广、数据量大、政策性强,请各位同学认真做好各项认定的要求,配合辅导员认定工作的开展。
另外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我们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仔细校验,保证数据填写的准确性。
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将根据录入的学生家庭经济信息统一划定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填写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学生认定结果,这关系到同学们的自身利益,请同学们认真填好每一项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三)借助官方查阅服务平台保证认定数据的真实性。
在申请认定时,不确定自己的相关身份时可点击下方进行确认,查询截屏可作为认定辅助证明材料。目前可使用的官方查询服务平台如下:
1. 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
http://210.76.68.130:808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
2. 广东省民政厅提供的“低保”和“特困”人员查询功能。
http://jiuzhu.guangdong.minzheng.net/saas/urbansub/queryMemberForPublicityAction.do?act=forward
输入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可查询学生的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身份。其中社区(村)一列中是“XX居民委员会”的为城市,是“XX村委会”的为农村。
3. 残联提供的残疾人信息查询网址,可确认全国残疾人信息。http://2dzcx.cdpf.org.cn/cdpf
(四)“信任优先”,为加强学生诚信及责任教育,取消《申请表》盖章。
根据教育厅通知,学生在填写《申请表》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按照“信任在先”的原则,不需要学生《申请表》加盖当地村镇、街道公章,加强学生诚信及责任教育,学生自行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
各班各系会对同学们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方式可为打电话、家访、函询等方式。请同学们认真填写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抽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主观有意填报虚假情况,学院将不认定该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获得资助的要取消并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关注受疫情和汛情影响的学生,将其纳入认定范围内。
各受疫情或汛情影响严重的学生,如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源是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学生,积极向系部了解认定和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同学请积极申请认定。以便获得学生资助,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六)2020级秋季入学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录取和报到情况另作安排及通知。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9日
附件6: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7: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含调整指标解释).doc